关于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的第18次分红公告

关于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第18次分红公告

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(以下简称月月利1号基金)成立于201481日,截止20171130日,已实现可分配利润。为回馈投资者,根据《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合同》的约定,本基金决定进行收益分配。

经管理人拟定,并经托管人复核,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第18次分红内容如下:

一、收益分配方案

根据《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合同》第十五节基金的收益分配“收益分配后,所有基金份额净值不小于1.00;现决定对于本基金净值超1的部分进行收益分配,可供分配利润的80%分配给投资人,20%的部分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,故本次分红指标如下:

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(单位:人民币):1.0002

计提管理人20%业绩报酬后,归属投资者净收益为(单位:元/基金份额):0.0002

二、收益分配原则

1、权益登记日、除息日:20171130日。

2、红利发放日:20171204日。

3、红利到账日:20171204日,即红利款到达投资者指定账户之日。

三、收益分配方式

现金分红。

四、收益分配对象

权益登记日经本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的全体份额投资者。

五、有关费用说明

1、本次分红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。

2、因分红所产生的相关税费,由投资者自行缴纳,管理人不负责代扣代缴。

六、其他

如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管理人业务服务专线:0571-88115228

    特此公告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巴克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201712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