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的第3次分红公告

关于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的3分红公告

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(以下简称“月月利1号基金”)成立于201481日,截止2015331日,基金单位净值1.0430基金投资者分红收益0.0344(单位:元/基金份额)已实现丰厚的可分配利润。为回馈投资者,根据《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合同》的约定,本基金决定进行收益分配。

    经管理人拟定,并经托管人复核,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    一、收益分配方案

    根据《巴克夏月月利1号基金合同》第十五节基金的收益分配“收益分配后,所有基金份额净值不小于1.00”。现决定对于本基金净值超1的部分进行收益分配,可供分配的80%分配给投资人,20%的部分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。”

    二、收益分配原则

    1、权益登记日、除息日:2015331

    2、红利发放日:201541

    3、红利到账日:201541日,即红利款到达投资者指定账户之日。

    三、收益分配方式

    现金分红。

    四、收益分配对象

    权益登记日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的全体份额投资者。

    五、有关费用说明

    1、本次分红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。

    2、因分红所产生的相关税费,由投资者自行缴纳,管理人不负责代扣代缴。

    六、其他

    如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管理人业务服务专线:0571-88115228

    特此公告

浙江巴克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201541